為充分發揮技術專家委員會的專業引領與決策支撐作用,進一步規范技術爭議處理流程,加快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材料、新裝備(以下簡稱“四新”技術)的推廣應用,促進產業技術創新與轉型升級,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:\n\n一、工作目標\n建立健全科學、公正、高效的技術爭議處理機制,為行業內的技術分歧提供權威解決方案。系統開展“四新”技術的鑒定與評價工作,甄別具有推廣應用價值的前沿技術,加速其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進程,為高質量發展注入科技動能。\n\n二、主要職責與任務\n(一)技術爭議處理\n1. 受理范圍:受理行業內因技術路線、工藝標準、成果歸屬、性能指標、實施效果等產生的重大爭議。\n2. 處理流程:遵循申請受理、專家遴選、實地調研(或資料審核)、技術聽證、合議評審、出具權威意見書等程序。\n3. 原則要求:堅持獨立、客觀、公正原則,依據國家法規、行業標準與科學事實進行研判,所出具的意見作為解決爭議的重要參考依據。\n\n(二)“四新”技術鑒定評價與推廣\n1. 鑒定評價對象:面向企業、科研院所等單位自主創新或引進消化再創新的“四新”技術成果。\n2. 評價內容:重點評價技術的先進性、成熟度、可靠性、經濟性、安全性及環境友好性,評估其市場應用前景與潛在風險。\n3. 推廣支持:對通過鑒定評價、確屬先進適用的技術,委員會將:\n - 出具權威的《新技術推廣應用鑒定評價報告》;\n - 推薦納入行業重點推廣技術目錄;\n - 通過技術交流會、示范項目、培訓等形式組織推廣;\n - 向相關部門提供政策建議,爭取扶持措施。\n\n三、組織實施\n1. 組織機構:技術專家委員會下設專項工作組,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協調。根據技術領域,從專家庫中抽選相應領域的資深專家組成評審組。\n2. 申報方式:相關單位可按照委員會發布的指南和要求,提交技術爭議處理申請或“四新”技術鑒定評價申請。\n3. 工作要求:各專家應恪守職業道德,秉持專業精神;申請單位需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、完整;整個過程接受社會監督。\n\n四、保障措施\n1. 制度保障:完善相關工作細則與專家管理辦法,確保流程規范、權責清晰。\n2. 能力建設:定期組織專家培訓與交流,跟蹤國內外技術發展動態,提升專業服務能力。\n3. 協同聯動:加強與行業協會、標準化組織、檢測認證機構的合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\n\n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,積極宣傳并參與本項工作。通過有效處理技術爭議和大力推廣“四新”技術,共同營造崇尚創新、尊重技術、規范有序的良好行業發展生態,推動產業技術水平的整體提升。